售后政策
一、  交货期
1.本公司以快递方式或物流方式送货上门(特殊产品除外)。天津、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地区运输 约1天,其它地区运输约2~3天,航空禁运产品或重型产品采用汽运(3~7天)或与客户协商。
2.本产品最终交货期为本产品目录中所记载的发货天数加上运输到客户所在地所需天数。
3. 因传真件的传送环境等原因,客户订购的发信时间和本公司的收信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到达天数的计算,按本公司收到客户订购传真或邮件的时间办理。
4. 因订购内容不完备、错误,使本公司无法按照通常的接受订购来处理的,因地震、战争、骚乱、天气、交通堵塞、道路施工等的原因、时期(委托运输公司的年末年初特殊繁忙、各种连休日等)、以及本产品的库存情况及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在本目录记载的到达天数内到达的,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予以谅解,但本公司会尽力想办法,尽早交货。

二、  运费
如无特殊约定,单次发货金额满300元以上运费由三益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超长,超大产品运费另行协商决定。

三、  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在报价中均注明含增值税额,可开据13%增值税发票。

四、  退、换货的规定
1.因本公司加工产生的产品变形、不良等,本公司免费退换。
2.因运输产生的损毁,变形等问题,由本公司协助客户与运输公司协商。
3.因客户产生的问题,如产品错误使用,型号变更等,在不造成本公司损失前提下,予以更换。
4.大数量产品、非库存品以及特殊加工产品,非品质原因不能退换货。

五、  咨询接待
客户对本产品的订购、到达及其它与交易相关的各种询问,请在本公司营业时间内,由销售部接待。产品技术上的咨询,请与技术部联系。

六、  协商解决
如有本使用规则未列出情况发生,请与本公司协商解决。

 
<-- -->
请输入手机号